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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2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调整 2022-2024 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代

理销售保险服务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事项为本行日常业务,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本行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预测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 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关

联交易框架协议及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
    本行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对 2022-2024 年度本行向中国邮政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代理销售保险服务关

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和预测,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2024 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

提供代理销售保险服务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同意对本行与邮政集

团及其关联人之间 2022-2024 年代理销售保险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上

限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关联董事刘建军、张学文、姚红、

韩文博、陈东浩、魏强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提交董

事会会议审议前,该议案已取得本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行独立

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议案的关联交易系基于本行业务

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相关安排公平、合理,

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调整后的关

联交易上限合理。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

行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本次调整前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行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及本

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本次调整前 2022-2024

年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代理销售保险服务关联交易预测

上限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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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2022-2024 年预测上限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

非授信类-本      2022 年       2022 年 1-6 月      2023 年               2024 年
行向邮政集团   预测上限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预测上限金额          预测上限金额
及其关联人提
供代理销售保
                     15            11.68               17.5                 20
  险服务

     (三)本次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本次调整后 2022-2024 年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代理

销售保险服务关联交易预测上限金额及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

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原上限             15           17.5          20
非授信类-本行向邮政集团
及其关联人提供代理销售保     拟调整上限           23           37.5          47
         险服务          拟调整上限较原上
                                                  8             20           27
                               限增加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        原上限           229           243.5        260.5
      关联交易合计            拟调整上限         237           263.5        287.5

     在设定 2022-2024 年拟调整上限额度时,主要基于以下因素:由

于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人寿)加快价值转型,

预计 2022-2024 年保费结构中,长期期交业务占比不断提升,带动综

合手续费率增长,此外,预计自营机构代销中邮人寿的保费占比将逐

步提升至 20%以上。因此,适当调整 2022-2024 年本行向邮政集团及

其关联人提供代理销售保险服务预测金额上限。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

关联人其他类别关联交易预测情况不涉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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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0 月 4 日,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改制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经营各项邮政业务,承担邮政普

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邮政集团注册资本 1,376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3 号,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1000000000192465,法定代表人刘爱力。邮政集团的经营范

围为“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

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图书、报纸、

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各类邮政代理

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

政软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

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

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

产资料、农副产品、百货、第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家具、建筑材料、

汽车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票务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

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

性体育项目除外);创意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批发、

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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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旅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

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邮政集团总资产为 131,687.00 亿元,

所有者权益为 8,471.97 亿元,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1,157.32

亿元,净利润为 676.74 亿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邮政集团总

资产为 138,790.79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9,057.73 亿元。

    (二)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邮政集团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银行保险机构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为本行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行关联交易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开展业

务以来,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代理

销售保险服务关联交易履行情况正常。

    四、本次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代理销售保险服务,指我行为

中邮人寿提供保险产品代理销售、代办保全、保险资金代收付等服务

并依法向中邮人寿收取佣金。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代理销售保险关联交易的定价

按市场原则和一般行业标准磋商确定,按照本行对独立第三方提供类

似服务相当的条款作出,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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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详

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五、本次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代理销售保险服务为本行的正

常业务,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符合本行选择优质客户的客观标准。与

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相关合作有利于发挥集团综合平台协同

效应。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在日常业务中按市场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

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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