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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
管治守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遵守高标
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克服疫情等因素影响,忠实勤勉,恪尽职守,
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独立自
主决策,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客观、公正意见,切实维
护本行、全体股东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独
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末,本行共有5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总
数中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规
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等3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其中担任审计
委员会主席的独立董事具有会计专长,其它专门委员会均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自2023年3月10日起,唐志宏先生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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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席和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

员会委员。因任期届满,自唐志宏先生任职之日起傅廷美先生不
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傅廷美先生同时不再担任本行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和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除获得年度酬金外,
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
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
要求。本行已收到每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承诺函,
并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本行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温铁军,男,获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9年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
研究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
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西南大学中国乡村
建设学院执行院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粮食安全专家委
员会委员,商务部、民政部、林业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部级
顾问和政策咨询专家,以及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
董事。
    钟瑞明,男,获香港城市大学社会科学荣誉博士学位,香港
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98年获任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
年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19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
行董事。曾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任,香港城市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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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
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

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茂酒店及金茂
(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旭日企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等。现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
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城市大学副监督。
    胡湘,男,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2017
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投资部委托投资处主任科员、境外投资部转持股票处副处长(主
持工作),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智通建设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图灵智造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
长。
    潘英丽,女,获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学位。2019年12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
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
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上海市政府
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潘英丽工作室首席专家、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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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唐志宏,男,获吉林大学文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23
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教育处副处长、稽核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辽宁锦州市分行党
组副书记、副行长,党组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锦州分局
局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管理部副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行
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现任哈尔滨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3 次,审议通过议案 26
项并听取汇报 4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审议通过议案 100
项并听取汇报 23 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次,审议通过议
案 102 项并听取汇报 15 项。本行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与丰富
从业经验,立足本行整体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
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利益。2022 年,本行独立董事未对董事
会或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4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       股东                                                                社会责任
                   董事会   战略规   关联交
 董事       大会                                审计委   风险管理    提名和薪   与消费者
                            划委员   易控制
                                                员会       委员会    酬委员会   权益保护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温铁军      3/3    10/10     5/5       -         6/7        -           7/7        -

钟瑞明      3/3     9/10      -       4/4        7/7       0/0           -         -

胡   湘     3/3    10/10     5/5       -         6/7        -            -        4/4

潘英丽      3/3    10/10      -       4/4        7/7        -           7/7        -

唐志宏       -       -        -        -          -         -            -         -

已离任独立董事

傅廷美      3/3    10/10      -       4/4         -        7/7          7/7        -
 注: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闭会期间履职情况
          一是主动与公司治理各方沟通。2022 年,本行独立董事除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通过列席本
 行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听取经营层专项汇报、与外部审计师沟通、
 与董事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主动增强与监事会、高级管理层、
 专业部门及外部审计师的沟通,跟踪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全貌,利
 用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大
 量建设性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强化风险内控管理,
 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认真开展调研。本行独立董事结合自身职责与履职关
 切,积极赴分支机构开展调研,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机构风
 险管理、内控合规管理等银行经营管理重要事项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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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积极参加培训。本行独立董事遵照香港上市规则及相关

监管要求,积极参加了由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
会、其他中介机构及本行组织的专题培训,培训涉及宏观经济形
势、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董监高义务和法律责任、反洗
钱反恐怖融资、ESG 建设和绿色金融等广泛主题。
    (三)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位工作支撑,在独立董事履职
过程中,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均给予积极支持与有
效配合,确保独立董事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情况。一是 2022
年,本行组织召开独立董事座谈会,各位独立董事围绕本行完善
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实现进一步转型发展等方面,结合内
外部环境和本行实际,为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本行高度重视独立
董事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落实。
二是本行持续完善独立董事信息报告机制,及时、客观、完整提
供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审计监督、投资者关系、消
费者权益保护、公司规章制度等各类经营管理信息,促进与高级
管理层沟通,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三是组织召开董事会会前
沟通会、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为董事调研培训提供便利等,保
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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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事项,就本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
告、调整 2022-2024 年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代理销售

保险服务关联交易上限、调整本行与邮政集团代理吸收人民币个
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
认可意见,推动本行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开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及担保为主,
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本行日常经营范围内
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开出保
函及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562.29 亿元。本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
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
程和审批程序等均有严格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充
实本行资本金,支持本行业务高质量发展。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根据本行 2021 年战略绩效考核情况及领导人员综
合评价情况,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独立董事对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 年,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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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经本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聘请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

行为本行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年报工作相关要
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
立董事认为本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兼顾长
期发展利益,为股东创造合理价值回报,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
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及股东作出的承诺均得到履
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本行
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依法合规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
公告信息。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
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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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本行董事会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
促进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执行和评

价工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独立董事就内部控制评价发
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履行各项职
责,深入了解经营管理情况,认真研究相关审议事项,运作合法
合规,决策科学高效。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下:
    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共审议 100 项议案,听取 23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
配方案等议案,2022-2024 三年资本滚动规划等发展规划议案;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赎回境
外优先股、调整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董
事选聘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同时定期审议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案防管理、数据治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监管意
见整改等各项工作进展,定期听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落实
普惠金融政策、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贯
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落实党中央重大决议部署有关
工作的汇报。各位董事深入研究、认真讨论,并在会议及闭会期
间提出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均得到本行采纳或回应,确保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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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科学决策,引领全行改革发展。
    战略规划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审议通过了 27 项议案,

听取了 1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支持乡村振兴、落实普惠金融政策、
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等议案,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普惠金融
工作质效;审议通过了“十四五”规划纲要 2021 年执行情况评
估报告等议案,强化战略引领,推进关键战略举措落地;审议通
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券、年度资产负债业务计划、年度资本配置方案等议案,为增强
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审议通过了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了调整本行与邮政集团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
储蓄代理费率、调整 2022-2024 年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提
供代理销售保险服务关联交易上限等议案,重点审查了关联交易
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审议通
过了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年度关联交
易专项报告和关联方情况等议案,根据监管新规及时完善关联交
易管理机制,更新关联方认定标准,就强化全行关联交易管理向
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审议通过了 21 项议案,听取
了 7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三季度财务报表
等议案,就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10
就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前瞻性研判、强化资产质量管控、大力发展
中间业务等提出意见建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通过审核全行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估重大经营活动
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等方式,定期监督、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
性。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2022 年上半年、2022 年三季度审计
工作报告及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
工作,确保审计部门有充足资源运作,就提升内审工作质效向董
事会提出意见建议。审议通过了业务连续性、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程序执行情况等多项审计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问责跟踪审
计情况,把关工作程序及效果,强化审计发现应用。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审议通过了 30 项议案,
听取了 5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 2022 年风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
方案、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2022-2024 年三年资本滚动规划与
2022 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明确了本行风险管理总体要求、
管理目标和策略,以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为目标,持续推动
风险管理创造价值。审议通过了风险计量模型管理办法、法人客
户信用评级工作管理办法、负债质量管理办法、恢复与处置计划
管理办法、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等 5 项基本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风险内控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
强化应用落地效果和执行监测。定期审议年度、半年、季度全面
风险管理报告,年度内控合规管理报告、年度案防工作总结及计
划等议案,定期评估本行风险合规状况及其全面性、有效性,并
就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三道防线的系统协调运作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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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审议通过了 12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
行情况的议案,定期重检本行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和董事会
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持续推进董事会多元化建设;审议通
过了董事会对董事 2021 年度履职评价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等议案,结合监管要
求,强化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审议通过了温铁军、钟瑞明、
潘英丽、唐志宏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人员组成等议案,加强对董事任职资格把关,不断优化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审议通
过了 7 项议案,听取了 2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年度消费者权益保
护工作情况及计划、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情况及专
项审计报告等议案,听取了关于监管转送投诉情况的汇报,定期
监督、评估、指导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
报告、绿色银行建设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 ESG 同业对标情况的
汇报,持续增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积极践行国有大行担当,充
分履行社会责任。
    本行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
议事项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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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会议文件完备,相关信息资料充分,董事勤勉尽责,不存在
与召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的发展战略执行及经营管理表示认同,
并就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推动
信息科技建设、发挥内外审计作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等重点经
营管理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为邮储银行的经营发展建言献
策。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改
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质效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
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本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根据监管要求,谨慎、勤勉、
诚信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为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实现高质
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温铁军、钟瑞明、胡湘、潘英丽、唐志宏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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