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1-08-28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齐鲁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同意《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晓东、陆德明、单云涛、陈进忠、卫保川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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