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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鲁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年1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
业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济
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济南城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新增授信额度 1.9 亿元(新增敞口额度 12
亿元)。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2 名,实际表决董事 12 名,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武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实际使用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前次预计金额
                                                                    额

                                    1
                   济南城市建设                                    截至 2021 年末,
                                  授信额度 55.9   授信额度 54 亿
                   投资集团有限                                    授信余额 32.43
    授信业务                      亿元(敞口额    元(敞口额度
                   公司及其关联                                    亿元(敞口 31.86
                                  度 50 亿元)      38 亿元)
                       企业                                            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聂军,注册地址为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 10567 号,注册资本 745,140 万元,由济南城市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投资,土地整理、开
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截至 2020 年末,总资产 7,105,224 万元,净资产 2,876,66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660,504 万元,净利润 298,201 万元。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一致,经定价系统定价,并经审
批流程审批,保证不优于同等条件下非关联方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允性
    该方案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本次交易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
行,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程序性
    1、该方案按照公司授信审批制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与其他客户授信审
批程序一致;
    2、该方案经过了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查,以及董事


                                       2
会的审批;
   3、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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