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2-04-12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2-01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58 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522 元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4月18日
●除权(除息)日
除权(除息)日 2012年4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4月24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1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于2012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
大会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3月21日的《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4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2-016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23,956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5.22元,合计派发股利138,944,800元。
(1)对于A股的自然人股东,由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个人
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22元;(2)对于A股的居
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8元;(3)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即QFII)
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每股人民币0.522元。(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自行缴纳。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4月18日
(二)除权(除息)日
除权(除息)日 2012年4月19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4月2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4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2-016
本次利润分配,除股东周晓萍、周八斤、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转持三户和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126名激励对
象在股权登记日所持全部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公司其
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
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
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
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3、传真号码:0519-85113616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