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1-23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2-03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
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 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徐小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李朝晖、吕立、丁孝进、谢金学为公司 201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分别获授 55,500 股、5,900
股、4,000 股和 2,000 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现上述四人在考核期内先后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本议案符合《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和“第十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四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已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67,400 股。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预留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对象名单(以下简称“该名单”)审核后认为:本次预留股份授予对象的确定符合
公司激励计划“第二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相关规定,拟授予的对象不
存在不能成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且上述人
员所在岗位均为公司重要岗位,与公司业务和业绩有较高的关联度,授予股份前
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在公司全职工作并为公司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这些人员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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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也将继续在本公司担任重要岗位,为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提高发挥重要
作用,所以同意公司将预留的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该名单上所列对象。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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