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2012-11-26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2-03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
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 2012 年 11 月 23 日召
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根据回购议案,本公司将以 9.61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400 股。回购对象及回购股份
数如下:
序 回购 回购股份数 回购价格 回购总金额
回购原因
号 对象 (单位:股) (单位:元) (单位:元)
1 李朝晖 55,500 9.61 533,355 原激励对象因离
职失去激励资
2 吕 立 5,900 9.61 56,699
格,公司需回购
3 丁孝进 4,000 9.61 38,440 注销该部分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4 谢金学 2,000 9.61 19,220 股票
合计 67,400 / 647,714
回购完毕后 10 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39,560,000 元减少至 239,492,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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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2 年 11 月 27 日)
起 45 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
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后,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
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 182 号常州
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
2012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3 年 1 月 10 日,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6:00
3、联系人:黄和发、李文波
4、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5、传真号码:0519-85113616
6、邮政编码:21302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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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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