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就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日发表的意见2012-12-1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日发表的意见


    我们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下
简称《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
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有关规定,就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确定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20 万
股激励股份授予日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的 20 万股激励股份的授予日为
2012 年 12 月 18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
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预留股份的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备忘
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
际需要。
    3、由于调整后的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所以该授予日于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杨孝全:                        王     展:


    田志伟: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