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2012-12-2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独立意见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照《常州
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对上述
议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实,公司 2011 年度实现的业绩满足激励计划要求的解锁条
件,122 名激励对象(4 名失去激励资格的原激励对象除外)资格和
考核结果均符合解锁条件的要求,董事会关于 12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
个解锁期可解锁股票合计 683,150 股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可解
锁。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
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孝全:
王 展:
田志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