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2013-03-04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3-01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3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3 名,由董事会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
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1/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此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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