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社会责任管理制度(2013年8月)2013-08-0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方利益,
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提高企业社会认可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公
司社会责任管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避免公司社会责任履行
不当带来的潜在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
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
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
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强调对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客户、政
府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各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社会责任履行的领导工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要对社会责任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和承诺,研究和部署社会责任工
作。
第五条 办公室是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根据董事会、监
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社会责任工作的部署,制定公司社会责任相关规定,具体
协调社会责任事项,同时主导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
保护弱势群体等活动。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并积极推进公
司节能减排,保护和完善环境保护体系。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遵守商业道德、促进社会就业和职工权益保护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对于社会责任的全员培训和普及教育,使公司和员工增
强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
第八条 工会负责监督职工权益保护管理工作和上下部门及员工信息沟通
和思想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情况;负责社会
责任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沟通反馈。
第十条 质量保证部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和确保公司质量保证
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各项质量控制措施的严格落实。
第十一条 市场部负责保证公司提供客户需求的优质产品和服务,维护客户
合法权益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十二条 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公司所有股东及债权人,确保股
东及债权人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投票方式,促使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行使其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应当规范
信息披露行为,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保证所有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同等
的权利。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五条 公司应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根据公司经
济效益情况制定切实合理的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十六条 要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不得为了股东的利益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四章 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以确保
安全生产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具体由安全管理部负责与公司管理层、各部门、各
科室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源加以监控,定
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出具报告。
第十九条 公司应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开展生产设备经常性维护管理,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各部门、车间、分子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投入资金进行技
改。
第二十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倡导全员抓安全,确保各项安全
措施落实到位。具体由安全管理部主导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事故应急预警和报告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体
系,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设立安全员,配备专业队伍和必要的专业器材等,
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制定各级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
组织安全事故演习活动,确保在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预定程序有条不
紊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到临危不乱、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尽
快消除事故产生的影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与社会的互动,充分利用社会功能,
构建“体系完整、机制完善、反应迅速、救助得力”的应急体系。同时在发生安全
事故之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
第二十二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通过月度安全例会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分
析、报告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通过安全事故案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
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并实行特殊岗位资格认证制
度, 关键岗位需通过培训获得岗位资格证,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培训
教育,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防范灾害的技能和水
平。具体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 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根据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制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生产设备条
件、生产技术水平、原料质量控制、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规格及质量控制、售后
服务等,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详见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确保从原材料进厂到
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和流程都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作保证,严禁未经检验合格
的产品流入市场。具体操作流程参见《质量手册》、《供应商管理手册》等相关规
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质量保证部客诉组会同市场部制订公司售后服务管理制
度,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妥善处理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等提出的投诉
和建议,力争做到件件有结果、有分析、有整改、有考核。具体操作详见《外部
反馈信息处理规定》、《顾客退货品处理规定》等规定。
第六章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第二十七条 安全管理部根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制定整体环境保护政策和
环境方针,并监督检查各分、子公司、部门根据《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
系》等要求支持环境保护、预防污染和持续改进。
第二十八条 公司要尽量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
艺,应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加强对废气、废水、
废渣的自行回收、利用和处置等综合治理,推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对资源
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最少的废物排放和最小的环境
代价来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加大对环保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和
技术支持,不断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节能减排,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实
现清洁生产,实现循环经济。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推动替代技术和发
展替代产品、可再生资源,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低投入、低消耗、
低排放和高效率,有效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三十条 各部门、分、子公司排放污染物必须依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申
报登记。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公司要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
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加强日常监控,定期指派专人检查环保政策
的实施情况,对不符合公司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采取相应补救措
施;建立完善监测考核体系,安排专人对污水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发生紧急、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
时上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用人制度,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
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尊重职工人格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关爱职工,促进劳
资关系的和谐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非法强
迫职工进行劳动,不得对职工进行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言语侮辱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虐待。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
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
环境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关心员
工身体健康,保障员工充分的休息休假权利,广泛开展健康的业余文体活动。加
强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建设,通过企业内部员工热线、信访接待、内部媒体、
员工建议箱等渠道,保证员工与企业上层的信息畅通,帮助员工减压,不断提高
员工的身体素质。要加强对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
卫生的法律法规,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劳动者进行体检,建立职业健
康档案等,预防、控制和有效消除职业危害,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得采取变相试用等形式降低对职工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
障。积极缩小高管薪酬与员工的收入差距,促进企业高管人员与员工的薪酬有机
协调统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薪酬增长机制。
第三十六条 公司在满足自身发展的情况下,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正录
用,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不得干涉职工信仰自由,不得因民族、种
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等对职工在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
职或退休等方面采取歧视行为,保证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
利。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科学的员工培训和晋升机制,建立职业培训制
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并鼓励和支持
职工参加业余进修培训,为职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第三十八条 公司在创造企业价值的同时,应积极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
才的就业,为当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八章 重视产学研相结合
第三十九条 牢固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这个核心,把产学研用结合的
基点放在人才培养方面。
第四十条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积极开展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战略合
作,联合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实行优势互补,
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
第四十一条 重视和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培养和交流,加速科技成果
的转化和产业化,引导技术创新要素聚集到公司创造社会财富过程中来,使公司
获得持续创新的能力。同时促进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确保公司发展中亟需人才不
断得到补充。
第九章 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对慈善支出有预算控制,防止盲目或不计成本,以不影
响公司正常运行为前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慈善爱
心活动,关心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支持慈善事业。
第四十三条 对于突发性的社会事件的捐赠,公司应从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公
司的承受能力出发,经过评估和管理层研究决策,决定捐赠额度,量力而行,防
止盲目性给公司带来额外的负担。
第四十四条 对慈善实施过程和结果加强监督考核,防止慈善行为失败。
第四十五条 建立慈善事业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公开渠道公布公司慈善行为
的全过程,防止外界误解导致的负面影响。
第十章 社会责任报告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按监管部门和社会行业组织的要求,编制和发布
社会责任报告。
第四十七条 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应当覆盖公司已履行的所有社会责任,
做到真实、全面、正确。
第四十八条 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可以请第三方做社会责任报告评价,或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验并出具审验声明或报告,保证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公
允,同时通过信函调查等方式,听取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股东、债权人、客户、
员工等利益相关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查遗补漏,持续改进。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
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并解释,经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相关文件:《人事管理制度》、《质量手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环境管理手册》。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