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人力资源内控管理制度(2013年8月)2013-08-0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
理的内部控制,确保人力资源得到有效的规划和配置,做到“因岗设人、人岗匹
配”,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员工队
伍素质,实现人力资源战略目标,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3 号—人力资源》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人事管理
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指对人力资源引进、员工培训管
理、绩效薪酬管理、晋升与离职等四大模块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各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关注风险:
1、人力资源缺乏或过剩、结构不合理、开发机制不健全;
2、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完善,可能导致人
才流失、经营效率低下或者关键技术、商业秘密的泄露;
3、人力资源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企业声誉受损。
第二章 人力资源的引进
第五条 通过人力资源的引进,推动公司跨越式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整体技
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公司人才队伍结构。
第六条 引进原则:
1、引进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提高公司劳动力成本使用
效益。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兼顾员工工作的适应性与稳定
性。
3、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引进的数量和专业应有利于人才队伍
的建设。
第七条 人才引进方式主要包括内部推荐/自荐、外部引进两种。
第八条 人才引进的范围:公司发展所急需和紧缺的各类人才,重点引进具
有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长的技术人才或有较强管理能力
的高级人才,主要包括技术研发、企业管理、生产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员。
第九条 人才引进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1、人才引进工作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被引进的人才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
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3)认同本公司的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符合本公司的建设和发展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经验。
2、引进对象的类型主要包括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技
术人才(见下表):
对象 具体条件
◆ 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管理类职称
◆ 具有企业管理、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高级管理
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人才
◆ 相关行业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五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经
验
◆ 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高级技术 ◆ 具有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项目、产品研发、技术信息等
人才 相关专业技术知识
◆ 相关行业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五年以上技术管理经验
◆ 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管理类职称
◆ 具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人才
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 相关行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三年以上管理经验
◆ 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具有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项目、产品研发、技术信息等
技术人才
相关专业技术知识
◆ 相关行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三年以上技术经验
第十条 引进人才的待遇应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当地物价水平、薪酬的竞争
力等因素,由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和应聘者共同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内部推荐或自荐人才的具体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人才需求,及时公布空缺岗位类别、职责、任职
要求等详细信息。
2、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所推荐的人才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议,
根据部门岗位需求提出推荐意见,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引进意见和应聘者的详实应
聘材料。应聘者也可以通过自荐方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详实应聘材料。材料主要
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教育和职称证明材料、配偶及子女情况、个
人待遇要求、联系方式等。
3、人力资源部将所推荐或者自荐的人才信息进行整理,并对推荐或者自荐
的人才进行初步审核,安排面试。
4、人力资源部部长和业务部门部长、分管领导对初审合格的人才材料进行
审核并面试,提出使用意见。
5、正式调入或录用的高层次人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
6、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为了调动内部推荐的积极性,公司视情况可对推荐成功的举荐人
员给予 50-200 元的经济奖励。
第十三条 外部引进人才的具体程序:
1、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制订中长期人才引进计划,编写详
细方案,报人力资源部部长、分管副总和预算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人力资源部通过各种渠道(包括校园招聘、招聘门户网站、人才市场招
聘、猎头公司等)收集人才信息,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3、人力资源部和各用人部门负责组织人才引进的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工作,
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
4、人力资源部组织初试和复试,可根据引进人才对象、使用性质和方式的
不同,采用不同的面试形式。
5、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提出人才使用意见,经公司研究后确定引进人选,
对较高或安排关键岗位的人才,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
第十四条 详细内容参见《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章 员工培训管理
第十五条 通过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和岗位工作能力,
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岗位职
责、工作要领的了解和认同。
第十六条 培训原则:
1、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制度性、主动性、多样化和效益性相结
合的原则。
2、公司所有员工都有参加培训学习的权利和义务。
3、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十七条 培训内容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培训、管理人员晋升培训、
专业岗位人员培训等。
第十八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对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是对员工的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包括公司概况
和文化、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以及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包括岗位职责、
工作流程、岗位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知识等)。
2、培训方式主要有培训讲师集中进行授课、参观、小组讨论等。
第十九条 在职员工培训:
1、在职员工培训主要是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位知识和技能、操作流程的培训,
或对公司管理人员、员工进行内部调动时进行的培训。
2、培训方式为宣讲、实际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相结合。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在于学习和掌握现代管
理理论和技能,提高管理者的领导、计划、组织、执行和协调能力,基层管理人
员培训重点在于学习管理制度、团队建设和企业文化认知,以及生产实践等管理
技能。
第二十一条 专业岗位人员培训:专业技能人员培训重点在于掌握本专业的
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创新思维能力。
第二十二条 培训计划编制批准程序:
1、每年 11 月份,人力资源部开始收集各部门下一年培训需求,经过整理和
合并,并结合《公司能力字典》对不同层级的要求,制订出年度培训工作计划草
案并下发到各部门,收集各部门的反馈意见,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成稿。
2、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合理预算,并将其与年度培训工作计
划一同上报分管副总审批。
3、经审批同意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按照部门分解成月度培训
计划。
4、人力资源部需建立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与各部门月度培训工作计划的档案。
第二十三条 培训计划实施管理:
1、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活动,向各部门公布课程安排情况;
各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调整工作,让员工有充足的时间参加培训。
2、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安排,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及费用,做好培训组织工
作并控制培训费用开支。
3、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培训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培
训计划统一选聘和确定。
4、培训教材主要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
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管理。
5、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6、培训记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
第二十四条 培训效果评估管理:
1、每次公司培训课程结束后都必须进行培训评估。
2、培训考核应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不同选择适当的方法,主要包括考试、
面谈、实操、内部分享、评估调查等方法。
3、人力资源部在培训考核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
4、培训评估的结果一方面将与受训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员工接受培训的
情况将列入与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另一方面将作为培训师授课水平与效果的评
价依据。
第二十五条 培训费用管理:
1、人力资源部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时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报总经理批
准后方可实施,并根据实施情况作必要调整。
2、培训的费用应专款专用,主要应用于资料费、师资费、培训设施费、差
旅费以及其他相关培训费用。
3、所有外出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培训审批手续及人力资源部出具的“人
员培训审批表”。
4、人力资源部对培训费用进行审核,“人员培训审批表”上需有培训专员审
核确认的签字,否则视为此表无效。
第二十六条 培训纪律管理:
1、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对各部门组织的培
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考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通报。
2、培训人员应准时参加培训,非重大事因,不得随意请假缺席,如有特殊
情况,必须呈请分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核准,否则以旷工处理。
3、培训责任人、员工在培训期间应关闭手机铃声,不准在讲课时间接听电
话或有妨碍他人听课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培训奖惩管理:
1、对参加培训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可以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给予物质奖
励。
2、对非工作因素不参加学习或培训者,由公司公布并给予批评教育,缺勤
时间按旷工处理。
3、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考核不及格将进行相应处罚。必要时企业允许员工
参加第二次培训,第二次培训仍不合格者,同第一次不合格的处理结果一致。
第二十八条 培训档案管理
1、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机构档案、培训
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获得的各类培训资料目录、内部考试试卷、培训讲
师评价表等,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
细记录备案。
2、各部门内部培训时,要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
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并送交培训专员存档。
第四章 绩效薪酬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通过推行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帮助员工加深理解自己的职
责和目标,确保员工个人目标与部门、公司目标相匹配,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的实现;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公司营造绩效导向的氛围,促进公
司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平、客观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使员工获得工作成就感。
公司构建以下三级考核体系以确保绩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确定员工绩效考核政策及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在此基
公司管理层
础上签订绩效合同,审批员工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负责整体考核框架和制度的制定
◆制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人力资源部
◆监督各部门考核工作的实施
◆优化员工考核管理体系和考核制度
◆评估与审定各部门绩效指标
◆季度绩效回顾,对制定的行动方案进行绩效追踪
绩效考核实施小组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并提报给人力资源部
负责奖金的计算
第三十条 原则:
1、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应遵循公司统一的职等职级表,并根据员工绩效考
核结果执行。
2、公司以“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3、实现员工的薪资与岗位价值、工作绩效、绩效总额、公司效益相一致的
原则。
第三十一条 考核周期:本公司绩效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十二条 针对不同的绩效考核对象所采取不同的考核方法,具体由人力
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三十三条 员工对考核结果不认同可以申诉,应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诉,如
果部门负责人协调后仍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三十四条 公司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年度奖金、
岗位津贴、项目奖励等组成。
第三十五条 薪酬调整: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开展薪酬调整工作,
对各岗位的工资标准提出整体建议并上报公司,经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薪酬委员
会、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2、薪酬调整主要包括定期薪酬调整和不定期薪酬调整。
第三十六条 薪酬发放:
1、公司执行月薪制度,每月 15 日根据上月的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薪资,
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发放。年终奖和其他奖金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考核结
果,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决定发放时间。
2、需要直接从员工薪资中扣除的款项,主要包括工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
险费用、违反公司制度的罚款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款项。员工因工负伤、
病假、事假、法定假日的工资扣除和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 薪酬保密:
1、公司员工的薪酬等级、薪酬收入等实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将员工的
薪酬信息透露给他人。
2、员工需核查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
3、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将按违反公司阳光工程处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履职情况和绩效
考评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
第五章 晋升与离职
第三十九条 通过业绩和能力的考评给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激励以及肯定
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确保晋升过程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保证公司人员相对
稳定,规范员工的流动秩序,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晋升原则:
1、实行“统一考评,公平竞争,择优晋升”的原则。
2、晋升必须建立在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考核,确定员工职位的升
降。
第四十一条 晋升条件:
1、公司根据年度岗位职等职级的考评结果,对员工品质、能力、态度、业
绩等标准进行考察,确定员工的晋升资格。
2、所有申请人须达到申请职位的任职条件要求,特殊岗位的申请须申请人
提交相关证件证明。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处分未满一年者或上年度绩效考核为 C 级
以下(含 C 级)的人员不得参加晋升申请。
第四十二条 晋升方式:晋升方式主要包括定期晋升和不定期晋升两种。
1、定期晋升是根据公司每年的绩效考核结果实施的员工晋升工作。
2、不定期晋升是根据公司职位空缺、员工工作表现或各部门推荐等实际情
况,给予相应的职位晋升安排。
第四十三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公司总经理核定部长级以上的人员。
2、普通员工及部门主管的晋升,由部门长以上级别人员提议晋升人员名单
报公司人才培养委员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员工离职的类型主要包括辞职、劝退、辞退、除名/开除。
1、辞职:员工因其个人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雇佣关系。
2、劝退: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
的行为。
3、辞退:因公司发展,原岗位员工的工作能力不再适应其岗位需求,经培
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者,公司将根据情况解除劳动关系。
4、除名: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
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司根据《员工行为管理规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
系,予以除名。
第四十五条 离职管控程序:
1、离职申请和批准:离职员工需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部门/车间直属
领导、部门长、部门分管副总签批后,当日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批,中高层管理者
离职申请需总经理审批。
2、离职面谈:离职员工有义务接受本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
公司高管的离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和说明。
3、离职交接:员工离职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和清理,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4、薪资结算:离职人员办理所有手续后,到财务部领取实际工作天数的薪
资等相关费用。
5、对于本部门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下属员工,公司各部门部长有权解
聘或辞退,同时需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由部门分管副总、分管人力资源副总、
工会审议同意后,发布用工辞退通知书,履行相关手续。
6、离职管理事项
(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任命的各层管理干部的辞职、辞退者及被公司除名/
开除的员工,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以书面形式发文通知各部门;
(2)被公司辞退、除名/开除的人员,公司原则上将永不再录用;
(3)凡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因工作疏忽而导致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或名誉损
失的,应由该员工负连带责任,公司有权进行相应的经济外罚;
(4)对于员工无故旷工而未及时上报的部门/车间,经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查实后,对相关部门/车间提出考核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
应的责任;
(5)拟离职员工无法亲自办理离职手工手续时,可委托他人代办离职手续,
但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和公司相关人事制度执
行。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和解释,经董事会审批后发
布。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