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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关于本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5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4-00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星宇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
[2014]49 号)文件要求,现对相关主体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履行完毕的
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承诺履行              履行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期限                情况
            1、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截至本公告
            其截至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2011 年 2 月 1     日,承诺 1 已
            回购该部分股份。
 周晓萍                                                 日至 2014 年 2     履行完毕,承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月1日              诺 2 正在履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
                                                                           行。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2011 年 2 月 1     截至本公告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
 周八斤                                                 日至 2014 年 2     日,该承诺已
            至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月1日              经履行完毕。
            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常州星宇                                                2011 年 2 月 1     截至本公告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
投资管理                                                日至 2014 年 2     日,该承诺已
            至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有限公司                                                月1日              经履行完毕。
            该部分股份。
            自本公司股东周八斤处受让的 6,517,531 股本
国投创新
            公司股份,自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2011 年 2 月 1     截至本公告
(北京)
            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日至 2014 年 2     日,该承诺已
投资基金
            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月1日              经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
            分股份。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4-005


            由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划转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
全国社会    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继承国投创新      2011 年 2 月 1
                                                                           截至本公告
保障基金    (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锁定承诺:其中    日至 2014 年 2     日,该承诺已
理事会转    2,302,469 股自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月1日              经履行完毕。
持三户      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二、避免同业竞争及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履行             履行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期限               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时,控股股东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以及本人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
            股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星宇股份
            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若星宇股份之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
            则本人作为星宇股份之控股股东,将采取有效
            措施,并促使本人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
            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
 周晓萍     (1)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星宇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股份或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
            (2)以任何形式支持星宇股份及星宇股份的
            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星宇股份及星宇
            股份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
            何与星宇股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目前或
            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时,控股股东关于不会
            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占用星宇
 周晓萍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股份的资金,并承诺将来亦不会占用星宇股份
            的资金。


     三、其他承诺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4-005


                                                            承诺履行               履行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期限                 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时,控股股东关于社会
            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公司已为员工缴纳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周晓萍                                                     长期有效          该情形未发
            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因公司上述五险一
                                                                              生,正在履行
            金缴纳受到相关主管机关处罚或被要求支付
            滞纳金、罚款,本人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使
            其不因此遭受损失。
            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发布《关于终止本
                                                          2013 年 10 月 8
 本公司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时所作的承诺:自
                                                          日至 2014 年 4        正在履行
            2013 年 10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月8日
            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8 日发布《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公告》时,控股股东所作的承诺:未来      2014 年 2 月 8
 周晓萍     3 个月内不策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      日至 2014 年 5        正在履行
            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月8日
            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
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