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暨上市公告2014-12-12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4-03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
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679,550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4年12月22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1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
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
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8月和2011年10月两次反馈意见,公司依此对上
述草案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201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常
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
4、公司于2012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股权激励授予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1年12月21日,授予价格为9.61元/股,授予数量为2,800,000
股,授予对象共计126名。至此,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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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回购注销了已离职激励对象67,4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第一次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83,150股;公司于
2014年1月21日回购注销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7,2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13年12月23日第二次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83,150股;公司申请第三次
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79,550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4年12月22日上
市流通。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安排”有关规定,公司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为25%,其中第三期在该部分股
票授予日(即2011年12月21日)36个月后解锁。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现已满足第三次解锁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条件
解锁条件 条件满足说明
说明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
公司业 〔2014〕00714 号),2013 年度,
绩满足 以 2010 年度为基准年,2013 年营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3,230.31 万
本次限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2013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制性股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2013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票解锁 年每股收益较基准每股收益增长 20,300.52 万 元 , 实 现 每 股 收 益
的考核 率不低于 50%。 0.9087 元,与 2010 年度相比,分
条件 别增长 87.46%、50.96%和 59.98%,
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司
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未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
发生本 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①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次限制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伙)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对公司
性股票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2013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
禁止解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锁的情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 ②和③未发生。
形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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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激励 对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
象未 发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生不 能 的; 未发生
解锁 的 ④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
情形 象在任职期间,由于挪用资金、职
务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
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
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激励对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3 年度绩
象 201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效考核结果,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
年度绩
法》,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 涉及的 119 名激励对象在 2013 年
效考核
锁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度的绩效考核均为合格。
合格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单位:股
本次解锁数量
序 已获授予限制性 本次可解锁限
姓名 职务 占已获授予限
号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荣谦 董事、副总经理 39,000 39,000 100%
2 徐惠仪 副总经理 30,950 30,950 100%
3 俞志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7,400 27,400 1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97,350 97,350 1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582,200 582,200 100%
合计 679,550 679,550 10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4 年 12 月 22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79,550 股。
(三)董事、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公司董事和高
管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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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要求进行股份交易。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16,400 -679,550 736,8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38,260,900 +679,550 238,940,450
总计 239,677,300 0 239,677,3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解锁出具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
划》中有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