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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2-27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4-03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召开地点:公司新办公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和代理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6,153,36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6.8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3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14,454,49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03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实际
出席 2 人,董事高国华、田志伟、杨孝全、王展因公务在身未能出席;公司在任
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世海先生因公务在身未能出席;董事会秘书俞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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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4-035



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比例                比例             比例
 号        内容          票数                 票数              票数               通过
                                   (%)               (%)            (%)
      关于增补董事
 1                   135,762,567     99.71   386,300     0.28   4,500      0.01     是
      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
 2                   135,762,567     99.71   386,300     0.28   4,500      0.01     是
      章程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投资子公
 3                   135,727,367     99.69   421,500     0.31   4,500      0.00     是
      司车灯工厂建
      设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陈怡律师和刘潇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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