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2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5-00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5-005
2、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3、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亦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