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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关于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2016-01-26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6-00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8日和
2015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及前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
实施,2015年至2017年每一年度实施一期,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
后续各期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具体见公司于2015年5
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星宇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15-024)和公司于2015年9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星
宇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6)。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 资金来源:员工合法薪资及自筹资金

     (2) 资金总额: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超过1,348.20万份,每份份
             额的价格为人民币1元,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4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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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二级市场购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

     (三)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况及份额分配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总计不超过461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合计5人,分别为:张荣谦、俞志明、徐小平、刘玲玲、徐惠仪,其所
合计持有的份额占第二期总份额的4.01%;公司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456人,其所
合计持有的份额占第二期总份额的95.99%。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认购的具体情况以董事会发布的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为准。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超过1,348.20万份,每份份额的价格为人民币1
元,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48.20万元,全部由现金组成,由不超过461名参与对
象以现金方式支付。参与对象最终认购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及份额以其实
际出资为准。

     鉴于目前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当期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
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尚不确定。

     (四)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和锁定期

     (1) 存续期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票登记至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时起算;一旦第二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第二期持股计划
可提前终止。

     (2) 锁定期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获得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票登记
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情况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其中: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中的2名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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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之规定:

      (一)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
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效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四、职工代表大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的核查意见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进行
核查,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同意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五、董监高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合计持股份额        所占比例
  1      张荣谦      董事、副总经理
  2      俞志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      徐惠仪      副总经理                                  540,000              4.01%
  4      徐小平      监事会主席
  5      刘玲玲      职工监事
  6      其他员工                                            12,942,000            95.99%
                       合计                                  13,482,000              100%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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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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