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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2016-02-23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6-00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2013 年 12 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国务院
2014 年 5 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12 月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了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要求。


     一、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6-008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萍女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