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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8-2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计划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

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集资金的

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股东

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岳国健、汪 波、陈良华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