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6-09-0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会议召开日期:2016 年 9 月 12 日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目          录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4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方法 ...............................5

议案一、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 182 号)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晓萍女士

议程                                   内容

        宣布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并致欢迎词,介绍股东大会
  1
        须知
        宣读以下议案:
  2     (1)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股东提问和解答

  4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     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6     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7     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8     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9     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0     宣布会议结束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一、欢迎参加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
记方法办理登记。具体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16-052)。
    三、现场出席会议并已办理参会登记的股东于 9 月 12 日下午 14:00 前到公
司前台处报到,领取股东代表证、表决票和会议资料,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报到时请出示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委托代理手续,证明文件不
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四、参会人员凭股东代表证进入会场,无证者,谢绝入场。
    五、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
请关闭手机或者调至振动状态。
    六、请仔细阅读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方法》(附后),正确填写表决票和行使表决
权。
    七、未经同意,除工作人员外的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
拍照。
    八、本次会议设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九、会议结束后,请及时将股东代表证交还现场工作人员。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方法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及表
决程序为:
    一、2016 年 9 月 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现场表决的,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供股东证明文件;
网络投票的,投资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
    二、公司股东依照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议案逐项宣读、集中审议表决的方式进行。
    四、股东应在所有议案宣读结束后集中发言,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
言。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非股东(或代理人)在会议期间
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五、股东发言或者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对于与议案无
关或回答将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可以拒绝回答。主持人根
据议案复杂程度合理安排时间,原则上每项议案提问回答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提问回答结束后,股东行使表决权,请使用蓝色或者黑色钢笔、签字笔
填写表决票,禁用圆珠笔填写。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各项议案,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
并在相应的方格处打“√”,不选、多选或涂改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八、议案现场审议结束后,将合并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会议推荐两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见证律师一起,进行计票和监票,
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和会议议程进行见证。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一、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

品,最高额度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本议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向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七位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 36,505,23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新增注册资

本人民币 36,505,232.00 元,公司提出对《公司章程》做以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23,965 万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276,155,232 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3,965 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76,155,232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