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1-15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9-00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决定》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对《公司章程》进行部
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 股份的;
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况。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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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选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事会会议决议。
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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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 划;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七)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其他事项。 份的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使。 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 ……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授 (十九)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予的其他职权。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授
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除本章程另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有规定外,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百四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 第二百四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 上”、“以内”、“以下”、“不超过”,都含本
“以外”不含本数。 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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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编制《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1 月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1 月修订)正式生效施行,原
《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1 月修订)同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