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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3-28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9-009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4692.43万元(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 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
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2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27,4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761.87 万
元。上述资金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1)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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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
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1 年 1 月 28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3月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合计130,612.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募
                     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       集资金金额
年产 100 万套车灯项目                                43,039.89       42,925.26
年产 50 万套 LED 车灯及配套项目                      20,000.00       19,707.39
年产 100 万套车灯项目(吉林星宇)                     20,000.00       18,242.94
汽车车灯生产及配套项目(佛山星宇)                     24,128.32       24,127.01
购买土地使用权                                        6,057.28        6,057.28
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                      1,281.00        1,281.00
在长春汽车经济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                    3,272.00        3,272.00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32,778.49       130,612.88


      截至2019年3月4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1,761.87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130,612.88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余额                            13,543.44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4,6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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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
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
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项目实施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上述结余募集资金4692.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后,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款项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


      六、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4692.43万元,占公司首
发募集资金净额的3.85%(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46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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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交所发
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募
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既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4692.43万元(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八、备查文件
      (一)星宇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星宇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