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
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1、同意聘任周宇恒先生、陈留俊先生、李树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
    3、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作出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此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岳国健、陈良华、汪   波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