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星宇股份关于执行新收入、租赁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28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21-01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租赁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租赁会计准则,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执行新收入、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
一、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
该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
该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
行新收入准则、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
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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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收入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
政部 2017 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在新收入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
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
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
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
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
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
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预收账款 -1,925,642.93 -1,925,642.93
合同负债 1,865,205.90 1,865,205.90
其他流动负债 60,437.03 60,437.03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增加/(减少)):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预收账款 -27,264,947.00 -27,264,947.00
合同负债 25,225,229.97 25,225,229.97
其他流动负债 2,039,717.03 2,039,717.03
(二)关于租赁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
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
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
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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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
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按照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
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修订的新收入、
租赁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
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属于根据国家
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