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塞尔维亚星宇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满足塞尔维亚星 宇发展的需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 其境外子公司塞尔维亚星宇进行保证担保。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岳国健、陈良华、汪 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