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星宇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 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1 号)核准,星 宇股份于 2016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 36,505,23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1.09 元,募 集资金总额 1,499,999,982.8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含税)共计 22,954,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477,045,982.88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 号),星宇股份于 2020 年 10 月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 15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0 元,扣 除相关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9,395,283.00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 1,490,604,71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1 伙)天衡验字(2020)0013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7,704.60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70,647.03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146.88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97,204.45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45,239.29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877.20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53,842.36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9,060.47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37,579.81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2.51 加: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23.58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11,566.75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9,882.25 减: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23.5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17.77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103,878.69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 确规定,并有效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够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检查,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 53,842.36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32050162843609666666-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30,000.00 新北支行 00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32050162843609666666 募集资金专户 4,736.47 新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3000490569 募集资金专户 3,774.8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7325910182600041901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15,331.05 合计 53,842.36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 户余额为 103,878.69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2001631581 募集资金专户 1,990.4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4201654734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47,089.84 3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32050162843600003850 募集资金专户 13,801.95 新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32050162843609688888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40,971.53 新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2601631573 募集资金专户 24.93 合计 103,878.6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意见。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 182 号公司 现有厂区的绿化地块内,变更为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华山中路以东、汉江路以 南、秦岭路西侧、长沟河以北的地块。 2017 年 12 月 12 日和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吉 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的议案》,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 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空港产业园宝塔山路 西侧、黄河西路南侧。 2019 年 8 月 26 日和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将“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 产业园一、二、三期”项目。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星宇股份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 5 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附表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239.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886.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3.33% 截至期末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期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变更(如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金额(1) (2) 金额的差额 (4)=(2)/(1) 态日期 大变化 有) (3)=(2)-(1) 吉林长春 生产基地 是 80,000.00 - - - - - 扩建项目 汽车电子 尚未达到预 和照明研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20,164.54 44,815.24 -25,184.76 64.0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定使用状态 发中心 智能制造 产业园一 达到预定使 是 - 80,000.00 80,000.00 25,074.75 71,071.08 -8,928.92 88.8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期、二 用状态 期、三期 7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45,239.29 115,886.32 -34,113.68 “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由于项目可行性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吉林长春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原计划该项目实施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 发区,实施主体为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主要为满足主要客户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订单 需求。后因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布局发生变化,将公司为其配套的部分车型及新开发项 目从长春转移至华东、西南等其他生产基地,对此变化公司亦需调整生产战略布局,加大对华东 地区生产能力的规划,将扩建项目由长春转移至江苏省常州市实施,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实施主体 变更为星宇股份,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空港产业园宝塔山路西侧、黄河西路南侧。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 期”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二、三期”项目。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原实施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 182 号公司现有厂区的绿化地块内,变更为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华山 中路以东、汉江路以南、秦岭路西侧、长沟河以北的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7 年 12 月 12 日和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和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的议案》,将“吉林 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空港 产业园宝塔山路西侧、黄河西路南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8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 45,331.05 万元(含利息)。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9 附表 1: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82.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462.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期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变更(如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金额(1) (2) 金额的差额 (4)=(2)/(1) 态日期 大变化 有) (3)=(2)-(1) 智能制造 尚未达到预 产业园模 57,000.00 57,000.00 57,000.00 9,113.39 9,145.07 -47,854.93 16.0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定使用状态 具工厂 智能制造 尚未达到预 产业园电 54,500.00 54,500.00 54,500.00 768.86 768.86 -53,731.14 1.4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定使用状态 子工厂 补充流动 38,500.00 37,560.47 37,560.47 - 37,548.13 -12.34 99.9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计 150,000.00 149,060.47 149,060.47 9,882.25 47,462.06 -101,598.4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公司统筹规划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资源,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序逐步实施,其中: 10 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三年,2021 年为第一年,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电子工厂项目基建期三年,拟以 2022 年为第一年,2021 年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主要为设计费和前 期准备费用,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 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 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 88,061.37 万元(含利息)。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