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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
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38,522.8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公告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长远发展规划,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此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
工厂”。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培林、韩践、李翔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