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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5-12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1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5 月 10 日,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出版发行

集团”)的告知函,新华出版发行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 H 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

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 1,2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本次增持前,新

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30,509,525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51.10%,其中持有 A 股股份 592,809,525 股,H 股股份 37,700,000 股。本

次增持后,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31,749,525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20%,其中持有 A 股股份 592,809,525 股,H 股股份

38,940,000 股。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含下

                                    1
属子公司)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以

自筹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H

股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且不超过 6%(含本

次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不减持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增持本公

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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