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新华文轩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2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或“公
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成都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以书
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6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雄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
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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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A 股《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
股《2021 年中期报告》及《2021 年中期业绩公告》,并对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材料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有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新华文轩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的《新华文轩 2021 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 2021 年中期业绩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A 股募集资
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认为:本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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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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