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新华文轩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3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成都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董事刘龙章
先生及戴卫东先生因其他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罗军先生
及张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中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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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本公司对《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了相应修订。该议案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鉴于《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已经
修订,本公司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议案》
鉴于《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的有关条款已经修订,本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进行了相应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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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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