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2-00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

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书

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一致推举方炳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罗勇为本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罗勇先生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现董事会选举执行董事
                                 1
罗勇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龙章为本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龙章先生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现董事会选举执行董

事刘龙章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

作条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条例》于 2015 年 5 月 9 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施行。为加强公司发

展战略管理、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本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

委任其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

五届董事会拟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推举以下人士担任本公司第五

                                2
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执行董事罗勇先生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主席);

    非执行董事戴卫东先生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执行董事李强先生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

委任其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

五届董事会拟设立提名委员会,并推举以下人士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方炳希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旭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非执行董事张鹏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及委任其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

五届董事会拟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推举以下人士担任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旭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育棠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执行董事刘龙章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

委任其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

五届董事会拟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推举以下人士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育棠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主席(召集人);

    独立非执行董事方炳希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非执行董事柯继铭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聘任李强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强先生回避表

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聘任杨淼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秘

书、联席公司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4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聘任以下人员担任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大利先生任总编辑;

    王华光先生任副总经理;

    赵学锋先生任副总经理;

    邹   健先生任副总经理;

    胡   勃先生任副总经理;

    胡   巍先生任副总经理;

    马晓峰先生任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其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聘任以下人员担任本公司主要经

营管理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游祖刚先生任董事长助理;

    黎   坚先生任总法律顾问;
                                5
    刘岳成先生任物流总监;

    袁荣俭先生任资本经营总监;

    汪   峰先生任生产总监;

    熊   宏先生任管理研究院院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将本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规则》要求而委任的授权代表,由原董事罗军先生,原董事

会秘书、公司秘书游祖刚先生调整为非执行董事柯继铭先生,董事会秘

书、联席公司秘书杨淼女士。公司替任授权代表仍由黄慧玲女士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聘任黄慧玲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

司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研究,推荐并聘任李泽源先生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