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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2-02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本公

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特
         《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
         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
         [2005]69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并       [2005]69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并
         于 2005 年 6 月 11 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   于 2005 年 6 月 11 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码为:5100001822585。因企业注册号升       号码为:5100001822585。因企业注册号升

                                              -1-
    位,公司注册号变更为 510000000035653。 位,公司注册号变更为 510000000035653。
    因“三证合一”,公司注册号变革为统一社     因“三证合一”,公司注册号变革为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758164357。            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758164357。
        公司的发起人为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           公司的发起人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
    限公司、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
    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日报报业     公司、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集团、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和辽宁     司、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少年儿童出版
    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社有限公司和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9 号 4 栋 1 层 1 号                      238 号 1 栋 1 单元
2
        电话号码:(8628)83157033                 电话号码:(8628)86361111
        传真号码:(8628)83157000                 传真号码:(8628)86361000
        邮政编号:610000                           邮政编号:610000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图书、报纸、期刊、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图书、报纸、期刊、
    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       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
    用);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录音带、 用);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录音带、
    录像带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     录像带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
    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仅     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     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
    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范围     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范围
    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教材租型印供;出     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教材租型印供;出
3   版行业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屋租赁;商务服     版行业投资及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
    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职业技     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屋租
    能培训、教育辅助服务;餐饮业;票务代理。 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
    (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     业;教育辅助服务;餐饮业;票务代理。(以
    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的项目为准。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的项目为准。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4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

                                       -2-
    司成立时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73,337           司成立时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73,337
    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73,337 万股,          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73,337 万股,
    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其中,           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其中,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630,031,5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630,031,5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85.909%;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           85.909%;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
    司持有 53,336,0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司持有 53,336,0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总数的 7.273%;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           总数的 7.273%;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
    司持有 25,667,95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限责任公司持有 25,667,950 股,占公司发
    总数的 3.500%;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持有             行普通股总数的 3.500%;四川日报报业集
    10,000,5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团持有 10,000,5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1.364%;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          总数的 1.364%;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
    7,333,7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公司持有 7,333,7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1.000% ; 辽 宁 出 版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总数的 1.000%;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
    7,000,35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有 7,000,35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954%。                                        0.954%。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
    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 401,761,000 股并在香 首次公开发行 H 股 401,761,000 股并在香港
    港联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完成后, 联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完成后,公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为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 1,135,131,000
    1,135,131,000 股,其中四川新华发行集团          股,其中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有 592,809,525 股,占公司发行         持有 592,809,525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
    普通股总数的 52.224%;成都市华盛(集团) 数的 52.224%;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
    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3,336,000 股,占公司 限公司持有 53,336,000 股,占公司发行普
5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4.699%;四川出版集团           通股总数的 4.699%;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4,151,499 股,占公司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4,151,499 股,占公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128%;四川日报报业           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128%;四川日报报
    集团持有 9,409,675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业集团持有 9,409,675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
    总数的 0.829%;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           股总数的 0.829%;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
    公司持有 6,900,428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限公司持有 6,900,428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
    总数的 0.608%;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总数的 0.608%;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有 6,586,773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持有 6,586,773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
    0.580%。                                        的 0.5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

                                            -3-
     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98,710,000 股并在上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98,710,000 股并在上海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完成   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完成
     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            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
     1,233,841,000 股,其中四川新华发行集团    1,233,841,000 股,其中四川新华出版发行
     有限公司持有 592,809,525 股,占公司发行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92,809,525 股,占公司
     普通股总数的 48.046%;成都市华盛(集团)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48.046%;成都市华盛
     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3,336,000 股,占公司 (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3,336,000 股,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4.323%;四川出版集团     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4.323%;四川文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30,572,893 股,占公司 化 产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478%;四川日报报业     30,572,893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集团持有 9,264,513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2.478%;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持有 9,264,513
     总数的 0.751%;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751%;辽
     有 6,485,16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6,485,160 股,占
     0.525%,境内其他投资者持有 99,435,809     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525%,境内其他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8.059%;H      投资者持有 99,435,809 股,占公司发行普
     股股东持有 441,937,100 股,占公司发行普   通 股 总 数 的 8.059% ; H 股 股 东 持 有
     通股总数的 35.818%。                      441,937,1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   35.818%。
     司内资股股东可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境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
     外投资人,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司内资股股东可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境
     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外投资人,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还应当遵守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程序、规定    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和要求。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    还应当遵守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程序、规定
     市交易的情形,不需要召开类别股东会表      和要求。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
     决。                                      市交易的情形,不需要召开类别股东会表
                                               决。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