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2-02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本公 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特 《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 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 [2005]69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并 [2005]69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并 于 2005 年 6 月 11 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 于 2005 年 6 月 11 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码为:5100001822585。因企业注册号升 号码为:5100001822585。因企业注册号升 -1- 位,公司注册号变更为 510000000035653。 位,公司注册号变更为 510000000035653。 因“三证合一”,公司注册号变革为统一社 因“三证合一”,公司注册号变革为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758164357。 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758164357。 公司的发起人为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 公司的发起人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 限公司、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 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日报报业 公司、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集团、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和辽宁 司、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少年儿童出版 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社有限公司和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9 号 4 栋 1 层 1 号 238 号 1 栋 1 单元 2 电话号码:(8628)83157033 电话号码:(8628)86361111 传真号码:(8628)83157000 传真号码:(8628)86361000 邮政编号:610000 邮政编号:610000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图书、报纸、期刊、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图书、报纸、期刊、 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 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 用);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录音带、 用);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录音带、 录像带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 录像带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 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仅 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 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 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范围 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范围 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教材租型印供;出 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教材租型印供;出 3 版行业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屋租赁;商务服 版行业投资及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 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职业技 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屋租 能培训、教育辅助服务;餐饮业;票务代理。 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 (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 业;教育辅助服务;餐饮业;票务代理。(以 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的项目为准。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的项目为准。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4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 -2- 司成立时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73,337 司成立时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73,337 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73,337 万股, 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73,337 万股, 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其中, 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其中,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630,031,5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630,031,5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85.909%;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 85.909%;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 司持有 53,336,0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司持有 53,336,0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总数的 7.273%;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 总数的 7.273%;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 司持有 25,667,95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限责任公司持有 25,667,950 股,占公司发 总数的 3.500%;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持有 行普通股总数的 3.500%;四川日报报业集 10,000,5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团持有 10,000,5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1.364%;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 总数的 1.364%;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 7,333,7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公司持有 7,333,7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1.000% ; 辽 宁 出 版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总数的 1.000%;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 7,000,35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有 7,000,35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954%。 0.954%。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 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 401,761,000 股并在香 首次公开发行 H 股 401,761,000 股并在香港 港联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完成后, 联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完成后,公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为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 1,135,131,000 1,135,131,000 股,其中四川新华发行集团 股,其中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有 592,809,525 股,占公司发行 持有 592,809,525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 普通股总数的 52.224%;成都市华盛(集团) 数的 52.224%;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 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3,336,000 股,占公司 限公司持有 53,336,000 股,占公司发行普 5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4.699%;四川出版集团 通股总数的 4.699%;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4,151,499 股,占公司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4,151,499 股,占公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128%;四川日报报业 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128%;四川日报报 集团持有 9,409,675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业集团持有 9,409,675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 总数的 0.829%;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 股总数的 0.829%;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 公司持有 6,900,428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限公司持有 6,900,428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 总数的 0.608%;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总数的 0.608%;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有 6,586,773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持有 6,586,773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 0.580%。 的 0.5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 -3- 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98,710,000 股并在上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98,710,000 股并在上海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完成 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完成 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 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 1,233,841,000 股,其中四川新华发行集团 1,233,841,000 股,其中四川新华出版发行 有限公司持有 592,809,525 股,占公司发行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92,809,525 股,占公司 普通股总数的 48.046%;成都市华盛(集团)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48.046%;成都市华盛 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3,336,000 股,占公司 (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3,336,000 股,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4.323%;四川出版集团 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4.323%;四川文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30,572,893 股,占公司 化 产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478%;四川日报报业 30,572,893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集团持有 9,264,513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2.478%;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持有 9,264,513 总数的 0.751%;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751%;辽 有 6,485,16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6,485,160 股,占 0.525%,境内其他投资者持有 99,435,809 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525%,境内其他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8.059%;H 投资者持有 99,435,809 股,占公司发行普 股股东持有 441,937,100 股,占公司发行普 通 股 总 数 的 8.059% ; H 股 股 东 持 有 通股总数的 35.818%。 441,937,10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 35.818%。 司内资股股东可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境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 外投资人,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司内资股股东可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境 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外投资人,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还应当遵守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程序、规定 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和要求。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 还应当遵守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程序、规定 市交易的情形,不需要召开类别股东会表 和要求。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 决。 市交易的情形,不需要召开类别股东会表 决。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