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2-03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刘龙章先生及董事戴卫东先生因其他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
分别委托董事柯继铭先生及董事张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
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以书
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董事刘龙章先生及董事戴卫东先生因其他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
别委托董事柯继铭先生及董事张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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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
了《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该报告已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及公司治理相关规
则的议案》
基于本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A 股)和香港联交所主板
(H 股)上市,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
条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确认公司于 2022 年上半年遵守
相应条款之规定。上述守则及公司治理遵守和履行的检讨情况,已载于
《新华文轩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该议案已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
了 A 股《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 股《2022 年中期报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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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中期业绩公告》。该议案已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
华文轩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新
华文轩 2022 年中期业绩公告》《新华文轩 2022 年中期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及《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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