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2-03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勇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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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已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新华文轩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收购凉山州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
司 51%股权的议案》
为整合四川省大众图书发行主渠道,巩固在省内教材教辅发行的行
业地位,形成全省图书发行主阵地,本公司拟向凉山州发展(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所持凉山州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凉山州新华书店”)51%股权。根据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四川天健华
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双方公平磋商后确定了拟交
易价格为人民币 423,846,006 元。收购完成后,凉山州新华书店将纳入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交易尚须经双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或同意并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的其他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并正式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2 条计算,该项交易
各项百分比率测试均未达到需要单独披露的标准。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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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系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经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施行。鉴于新《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的实施、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的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的发布,本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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