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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7-3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的议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
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
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
《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
    3、经审核,王涛先生、李爱兰女士、李金明女士、蔡
兵先生、李婉容女士、魏小瑛女士、郑军先生、罗结先生、
罗铮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中
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
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同意聘任王涛先生为公司行长、李爱兰女士为公司
副行长、李金明女士为公司副行长、蔡兵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兼首席信息官、李婉容女士为公司副行长、魏小瑛女士为公
司人力资源总监、郑军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罗结先生为公
司行长助理、罗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王涛先生担
任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监管局核准。




               独立董事: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