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1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本公司总部 5 楼 1 号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
求,新任董事乔丽媛女士、董晖先生、陈存泰先生须待监管部门核准
其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职,本次会议不能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应出
席董事 12 名,现场出席董事 4 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 6 名,董事游
祖刚先生委托董事王立新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朝
学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邵赤平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王晖
董事长主持。7 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1
一、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经营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总部新办公大楼意向购置方案暨与
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王晖先生、杨钒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相关监管规
定所界定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
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
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
于本行总部新办公大楼意向购置方案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
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时,本公司就本次房产意向购置方案的有关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意向方案的公告》,具
体请详见前述公告。
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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