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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9-2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838)




                          2021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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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3
会议须知…………………………………………………….4
议案 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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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30
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 16 号成都银行大厦 5 楼 3
                 号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本行董事会


一、 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 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四、 宣读议案
五、 提问交流
六、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七、 对议案现场投票表决
八、 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九、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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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
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
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
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七十九条规定,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9 月 27 日)股东
特别是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
表决权进行限制。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9 月 27 日)股东
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应
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姓名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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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称)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
题相关,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
过 2 分钟。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
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为不超过 20 分钟。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方式召开。现场投票方法: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
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
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投票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
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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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响应国家“30.60”双碳目标及 2035 年绿色金融远景纲
要政策号召,拓展资产投放渠道,我行拟启动绿色金融债券
的注册发行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绿色金融债券发行方案
       (一)注册发行规模
       综合考虑绿色信贷项目储备情况和同业注册发行情况,
拟将本期绿色金融债券的注册发行金额设定为不超过人民
币 30 亿元,最终注册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金额为准。
       (二)产品类型
       绿色金融债券。
       (三)发行期限
       不超过 5 年期。
       (四)发行批次
       根据绿色信贷项目储备情况,择优选择分期发行或一次
性发行。
       (五)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方式
       采用公开发行方式,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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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方式发行或通过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簿记建档方式发
行。
       (七)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八)募集资金用途
       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项目。募集资金闲置期间,可将募
集资金投资于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以及具有良好信
用等级和市场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本次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
根据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确定及办理发行上述绿色金融债
券具体事宜。最终方案以监管机构批准为准。
       本议案已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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