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2-03-10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对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控租赁”)新增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1.6 亿元(以下
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
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
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对金控租赁新增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1.6 亿元,贷款期
限 3 年,定价政策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
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公司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担保方式为
应收账款质押。
金控租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控股公司,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成都交子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8.72 亿元(含拟发生的本次关联交易,不含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的日常关联交易),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金控租赁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22 日,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
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栋 A 座三楼,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
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栋 A 座三楼,法定代表人程毅然,注册资金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
金等金融活动);租赁业务;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
所需要的租赁物;租赁物的变卖和处置;租赁业务的咨询和担保服务。
股东组成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1.65%,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交子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资委。
金控租赁主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咨询服务
业务,其中主要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金控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是最主要的盈利模式。截至 2020 年末,金控租
赁资产总额 414086 万元,资产净额 64435 万元。2020 全年营业收入
24051 万元、净利润 2531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金控租赁资产
总额 548744 万元,资产净额 119994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23111 万元、净利润 6065 万元。
金控租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有关规
定,金控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
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金控租赁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商业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业务流程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
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纳入本公
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
同一关联人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28.72 亿
元(含拟发生的本次关联交易,不含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日常
关联交易),占本公司净资产的 6.2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
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
笔交易纳入本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系本公司
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
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
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已在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