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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8-02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5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在本

公司总部 5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2 名,王晖、王涛等 2 名董事现场出席,何维忠、郭令海、乔丽媛、

董晖、游祖刚、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等 10 名董事

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7 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龚民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行长的议案》


                               1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龚民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期至第

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龚民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尚需报请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核准。龚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

司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结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罗结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期至第

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罗结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尚需报请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核准。罗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

司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结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罗结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罗结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尚需报请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核准。罗结先生尚未取得董事


                               2
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

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四川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及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职。罗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

司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海波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陈海波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期至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陈海波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尚需报请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核准。陈海波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

司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3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

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

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

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

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

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川冶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

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

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

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4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

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

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 日




                             5
附件:

    一、龚民先生简历

    龚民先生,本公司总行首席客户经理(副行级技术序列)。四川

大学光学专业毕业,理学学士,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

任成都灯泡厂技术员、二车间副主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光学中

心副主任,成都技术改造投资公司综合部副主任、综合部主任兼企划

部经理,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担保部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成都工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间兼任成都中小企业融

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龚民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8 月 1 日,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

    二、罗结先生简历


                              6
    罗结先生,本公司行长助理。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硕

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稽核处科员、副主

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内审处副主任科员、系统审计二科科

长、系统审计一科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行长助理,中

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内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

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攀枝花市中心支局局长,中

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处长。

    罗结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8 月 1 日,持有本公司股票 47000

股。

    三、陈海波先生简历

    陈海波先生,本公司重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四川师范大学会

计学专业毕业,管理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本公

司青白江支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本公司资阳分行筹备组副组长,

本公司资阳分行副行长,本公司彭州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本公


                                7
司彭州支行行长(代行职务),本公司资阳分行行长(代行职务),本

公司资阳分行行长,本公司资阳分行行长兼成都简阳支行行长,本公

司重庆分行行长。

    陈海波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

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8 月 1 日,持有本公司股票

65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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