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8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本公司
总部 5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2 名,
王涛董事现场出席,何维忠、郭令海、乔丽媛、董晖、游祖刚、邵赤
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等 9 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
王晖董事长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何维忠副董事长代为出席、主持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甘犁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宋朝学先生代为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7 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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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
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
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
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
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
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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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
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
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
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
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
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
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
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
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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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
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
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天府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
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
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
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
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
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管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主要
股东履职履约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大股
东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向股东大会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
划>和<2022 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计划建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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