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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2-12-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
续督导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成都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对公司进行了 2022 年度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
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对成都银行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人员
为保荐代表人曾琨杰。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成都银行的实际情况,查看上市公司主要
生产经营场所、查看公司定期报告、收集了成都银行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
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
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成都银行 2022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
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部分董监高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成都银行的董事、监事和

                                    1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
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
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
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
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
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
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成员取得了成都银行 2022 年度对外公开披露文件、投资者调研纪录,
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
会文件、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
了核查。
     核查意见: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
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成都银行严格按照证券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
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银
行账户,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成都银行资产完整,人员、财
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成都银行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依赖持股 5%
以上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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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专户监管协议、资金划转凭证、
银行对账单,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成都银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成都银行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审议文件、相关合同,重点核
查了重大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及内部程序,并对公司财务人员等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访谈,成都银行已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
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
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成都银行对外披露的公开定期报告和全部担保文件,并对财务
部门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以来,成都银行除已披露的信息及经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担保业务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
       3、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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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工商登记资料,访谈了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
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了解了公司截至目前的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严格按照公
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向成都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部分业务人员了解了 2022
年以来的经营情况,查阅了公司公告等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并从公开信息查阅
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
情况。
    核查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人员访谈沟通及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成
都银行上市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
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
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核查情况:
    无
    核查意见: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并加强上海
证券交易所最新相关法规、规定的学习,以促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成都银行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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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督导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成都银行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
荐机构与成都银行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
检查工作提供便利。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成都银行 2022 年以来到目前在公司治理和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持续督导指引》等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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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琨杰                   钟   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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