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8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本
公司总部 5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王晖、乔丽媛、董晖、甘犁、邵赤平等 5 名董事现场出席,何
维忠、郭令海、樊斌、陈存泰等 4 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
董事王涛先生书面委托董事甘犁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
事宋朝学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樊斌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
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 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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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涛先生回避表决。
选举王涛先生担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
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涛先生的副董事长任职资格,
尚需报请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在监管部门核准后正式履
职。王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永强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名王永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永强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请国务
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在监管部门核准后正式履职。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王永强先生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经审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永强先生具备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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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
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王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马晓峰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名马晓峰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马晓峰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请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在监管部门核准后正式履职。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马晓峰先生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经审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马晓峰先生具备法律法
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
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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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马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补充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高级管理层审批 IT 相关项目及费用
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3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成都
银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
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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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何维忠先生、乔丽媛女士、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
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蓉工鸿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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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
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
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
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
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
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
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工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
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
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
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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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
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
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
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
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
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
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
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
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
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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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
易,已纳入本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议案在提交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
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
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
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
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
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
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何维忠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
易。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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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
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
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2022 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2022 年 IT
工作总结及费用决算报告和 2023 年 IT 工作计划及预算报告》和《2022
年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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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王涛先生简历
王涛先生,1973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
业毕业,经济学学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行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达州市南城支行副行长,达州市分行总
稽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办公室主任、党
委办公室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
商银行四川分行行长助理兼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
重庆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党委委员、副行
长。
王涛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
二、王永强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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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强先生,197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国际关系学院汉语言
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经济师。现任成都交子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
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金融稳定处副处长,中
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巴中市
中心支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王永强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王永强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
形;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
三、马晓峰先生简历
马晓峰先生,1973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四川美术学院美术教育
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编审。现任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四川读者报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看熊猫杂志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四川民族出版社编辑、美术编辑室副主任、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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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室主任,四川画报社副社长,四川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社长,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副处
长、二级调研员,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总经理助理。
马晓峰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
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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