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0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 订)》之《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和《成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四 川监管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批复》(川银保监复〔2021〕445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1 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5 号)的批准,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 8,00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 元,扣除含税保荐及承销 费用人民币 6,400,000 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993,600,000 元, 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到位。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8,102,830.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91,897,169.81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0466995_A02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7,991,897,169.81 元,已经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 资本。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 制订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 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为 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 账号为 1001933000000579。本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 2 毕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2022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有关要求制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和有 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 面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 形。 本公司严格遵守《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各项条款,及时通知保荐机 构(牵头主承销商)专户支取情况并提供对账单。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7,991,897,169.81 元,已经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 资本。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 见本报告附表)。 3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4 2022 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之《第十三号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022 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 银行股份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 约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 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 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0466995_A03 号),认为本公 司上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2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5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 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成都银行已披露情 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6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金额(注 1): 7,991,897,169.81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991,897,169.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991,897,169.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 已变更项目,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项 目 可 行 性 募 集资 金承 诺 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更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计 投 入 金 额 进 度 实现的效 预期效益 是 否 发 生 重 资总额 金额(1) 诺投入金额的 用状态日 (如有) (2) (4)=(2)/(1) 益(注 2)(注 2) 大变化 差额(3)=(2)-(1) 期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 于支持本公司未来各项 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 7,991,897,16 不适用 7,991,897,169.81 7,991,897,169.81 7,991,897,169.81 7,991,897,169.81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 9.81 管要求用于补充本公司 核心一级资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況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募集资金金额系为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公司原自有资金与 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本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