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银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度,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现将 2022 年度独
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分别为张洪发先生、刘志友先生、周芬女士、程乃胜先生、
岑赫先生。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程
乃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了岑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
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上述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简历如下:
张洪发先生,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 1 -
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现任江苏省资产
评估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审
计厅特约审计员,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信股份有
限公司、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友先生,1962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银行
学校暨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助教、讲师、副教授、金融系副主
任、主任,南京审计学院副教授、教授、金融系副主任、浦口校
区管委会主任、学生处处长、统战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现任
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芬女士,1981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曾任中国电科第五十五所运行管理部副主管,弘业期货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嘉合基金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助理,复
旦大学经济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京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程乃胜先生,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教师、
副院长兼法律系主任、政法学院副院长,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
授、院长、学校教务委员会主任,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二级
- 2 -
教授、南京审计大学审计法研究中心主任,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岑赫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营北京市农场管理局所属公司会计、
财务科长,通海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现任北京振
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广西册联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百色百香文化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阳光通远文化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百色百香酒业有限公司监事、百色百香林源种
植有限公司监事,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
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普
惠金融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独立董事任职
情况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其中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
战略与普惠金融委员会 刘志友 赵远宽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张洪发、刘志友 张洪发
- 3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程乃胜、岑赫 程乃胜
审计委员会 岑赫、周芬 岑赫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无 朱鸣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 24 项议案;
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共形成决议 68 件;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 16 次,共审议通过议案 70 项。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在会前认真
阅读会议资料,详细了解议案情况;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出
席会议,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
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与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风险管理
战略与普
与关联交 薪酬与提 审计委员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惠金融委
独董 易控制委 名委员会 会
员会
员会
张洪发 2/2 6/6 — 4/4 — —
刘志友 2/2 6/6 3/3 4/4 — —
周 芬 1/2 6/6 — — — 3/3
程乃胜 1/1 6/6 — — 3/3 —
岑 赫 — 4/4 — — 2/2 2/2
注:表中显示的是“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三)参加培训、调研情况
2022 年,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
计划实施暂行办法》、《银行机构反洗钱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
- 4 -
《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及减持规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
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方数据质量及穿透情况有关问题的通
报》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参加了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
公司高管培训会等。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促进了独立董事全面
把握经济金融形势,加深了对监管法规的理解,不断开拓履职视
野,提升履职能力。
全体独立董事多次前往先进同业考察,赴公司基层深入调
研,实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风险管理、薪酬管理、内部
控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建议,全年共形成调研报
告 5 篇。
(四)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2 年,公司
独立董事共对关联交易、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声明 5 项,对编制年报、利润分配、聘任高管、关联交易等若干
重大事项发表了共 18 项独立意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的
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同
时定期听取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及专项报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均是在日常及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
- 5 -
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董事和委员均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和问询,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关于担保的相关规定,
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审议通过
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题,相关提名、审议、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严格执行《2022 年度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办法》,采
取由被考评人述职,董事会对考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确定
结果,将考评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挂钩,督促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同时,独
立董事审阅了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在年度报
告中对外披露。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 6 -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2022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 2021
年年度、2022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
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
聘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汇报情况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以总股本 3,660,957,566.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66,095,756.60 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
司及股东均切实履行了承诺。
- 7 -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
作。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 49 份、定期报告 4 份。独
立董事积极关注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发挥了应尽的监督审核职
责。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进内部控制工作,并定期
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
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普惠金融
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充分发挥了各专
门委员会的专业力量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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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努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将
根据监管要求,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原则,深入了解公司业务
发展状况及内部管理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重点工作,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建议,以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为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作出贡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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