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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公司股东提名骆鉴湖女士、吴承根先生、马国庆先生、
王青山先生、陈溪俊先生、许长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预
先审阅,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人员作为董
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二、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股东提名沈田丰先生、王宝桐先生、熊建益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预
先审阅,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人
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端平、王宝桐、沈田丰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