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1-2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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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9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吴承根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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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
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3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
排,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
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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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
问。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
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本次董事、监事选举过程中,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在选举非独
立董事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
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可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按得票多
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事当选;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
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
可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独
立董事当选。股东在选举监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
份数额乘以应选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可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
个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监事当选。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
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
七、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
票与监票工作。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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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目录
序号 文件 页码
1 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4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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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的决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序号 现行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修改理由及依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第二十六条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公司的股份: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公司的股份:
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全国人民代表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大会常务委员会
划或者股权激励;
1. 他公司合并; 关于修改<中华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人民共和国公司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
工; 法>的决定》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
2.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大会常务委员会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关于修改<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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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现行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修改理由及依据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人民共和国公司
易方式; 易方式; 法>的决定》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 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第二十八条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本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购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全国人民代表
董事会会议决议。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六条
3.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关于修改<中华
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人民共和国公司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销。 法>的决定》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三)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内转让给职工。
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一百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任
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任
期相同,但是连任不得超过
期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证券公司治理
两届,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4. 6 年。公司应将独立董事的 准则》第三十一
年。公司应将独立董事的有
有关材料向中国证监会、公 条
关材料向中国证监会、公司
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构备案。
备案。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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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所涉重要条款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后生效。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手
续,并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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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现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现选举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如下:
1、根据公司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名,选举骆
鉴湖女士、吴承根先生、马国庆先生、王青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2、根据公司股东“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选举陈溪
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根据公司股东“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选举
许长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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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骆鉴湖女士,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交投集团董事会秘书处秘书、主任助理,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
任,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等职务,2012 年 6 月
起担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浙
商证券董事。
吴承根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1983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
家外汇管理局浙江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期货监管办公室、中国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工作;2006 年 2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浙江省人民政
府金信证券重组工作组常务副组长;2007 年 1 月至今在浙商证券工
作,现任浙商证券董事长,兼任浙商期货董事长、浙商资本董事长。
马国庆先生,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河北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会专职委员、投资总监,香港上市公司新天绿色能源(股份
代码:00956)副董事长,中国节能环保集团高康资本投资管理公司副
总裁,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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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助理,建信铁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浙江浙商
金控有限公司投资副组长。
王青山先生,198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曾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
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浙商证券党委书记,浙商
证券监事会主席,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浙江浙商创新资
本管理公司董事长,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董事。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总裁。
陈溪俊先生,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1984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义乌市第二茶厂厂长;1995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雅尔兰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义乌市大陈镇大陈二村书记;2008 年 12 月至今任裕中投资董
事长。现任浙商证券董事。
许长松先生,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1994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中国银行温岭支行公司部总经理、
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牧屿支行、泽国支
行、松门支行行长。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台州市金控租赁有
限公司业务一部负责人。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台金租赁(天
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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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现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如下:
根据公司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名,选举沈田丰
先生、王宝桐先生,熊建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王宝桐先生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其他独立董事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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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田丰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曾任杭州市法律学校教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 1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上海富瀚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
王宝桐先生,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曾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期货处
处长、政策研究室处长、重庆市证监局副局长,浙江证监局局长(2011
年辞去公职),现任浙江九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华化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建益先生,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
员、民建会员。曾任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合伙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起任中国证
监会第四、五届重组委委员,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国家会
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专业硕士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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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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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现选举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如下:
1、根据公司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名,选举王
育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根据公司股东“义乌市联顺投资有限公司”和“义乌市裕中
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提名,选举龚尚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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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育兵先生,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自 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审计处职
员,1993 年 6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浙江联通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7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专员、内
审部业务主管、法务审计部副经理、纪检监察审计部经理、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龚尚钟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自 1995 年 7 月至 1996 年 11 月任职于浙江省农村经济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1996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证券管理总部财务总办,2004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浙江恒风
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董事会秘书,2008 年 5 月至今任义乌市联
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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