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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聘任王青山先生为公司总裁;赵伟江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高玮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盛建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许向军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张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取得由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
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明,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相关职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田丰、王宝桐
                                                 2019年1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沈田丰                   王宝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