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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3-18  

						公司代码:601878                                                         公司简称: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
业务、期货业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研究咨询业务、股转系统做市业务、金融产
品代销业务、互联网金融、会计系统、财务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子
公司管理、信息系统、法律事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稽核审计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业务、基金管理业务、信用交
易业务、股转做市业务、金融产品代销业务、信息技术安全等主要方面。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合
规风控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利润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润总额的 5%
                                           总资产的 0.18%≤错报<
  资产潜在错报    错报≥总资产的 0.3%                                错报<总资产的 0.18%
                                           总资产的 0.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存在下述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1、发现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2、监管机构责令公司更正
     重大缺陷     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
                  控制的监督无效。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重要缺陷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水平,但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大于等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大于等
  资产安全目标                             于总资产的 0.18%,小于    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
                  于总资产的 0.3%。
                                           总资产的 0.3%。           控制缺陷。
                  造成潜在损失大于等于利   造成潜在损失大于等于利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经营目标
                  润总额的 5%。            润总额的 3%,小于利润总   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
                                          额的 5%。                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存在下述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1、公司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2、公司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3、有关公司的负面消息流传世界各地,政府或监管机
     重大缺陷
                  构进行调查,引起重大诉讼,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4、公司被监管部
                  门撤销相关业务许可;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
                  间后未加以改正;6、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公司存在下述迹象之一的,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1、公司
                  被监管部门暂停相关业务许可;2、有关公司的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引起公
     重要缺陷     众关注,引发诉讼,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3、公司有关数据的非授权改动会
                  给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或造成财务记录的重大错误,对业务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
                  响。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资管业务部分产品(部分传统类集合、平台类集合、通道类定向等)通过电话与托管行核对估值,
核对未留痕。
    针对上述一般缺陷,公司已积极整改,但尚需一定时间来完成。一般缺陷均在可控范围内,未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目标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1.自营证券池中基础池证券数量超过《权益类证券投资证券池分级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2.投行业务尽职调查报告日期晚于募集说明书封卷稿日期。
    3.资管业务决委会、执委会、产品管控会会议纪要签字不及时。
    4.资管业务 3 月 1 日股票卖出时价差超 1%,无法找到向投资主办发函询问的记录,回复也未留底。
    5.资管业务固收部瑞盈 1 号等项目协调人与合规风控专员为同一人。
    6.截止 2018 年底,公司尚存在运维制度内对于事件管理、问题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等工作
的规范与实际执行不相符合的情况。
    7. 截止 2018 年底堡垒机使用范围主要为信息技术事业部的办公区域,尚未覆盖至监控室内运维操
作机,存在运维操作无法得到记录,后期无法进行相应追溯的风险。
    8. 公司系统配置文件目前主要存放于 FTP 文件夹中,尚未保留对配置项的添加、修改、替换、删
除等变更记录和配置项历史记录
    针对上述一般缺陷,公司已积极整改,但尚需一定时间来完成。一般缺陷均在可控范围内,未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目标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
控制。同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2019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
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吴承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