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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等的相关规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序号            现行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修改理由及依据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五十二条
       为:公司住所地或者会议通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地 点
       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
                                    为:公司住所地或者会议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上市公司治理
 1.    以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 准则》第十五条
       效的前提下,通过网络、视
                                    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
       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或其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它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会的,视为出席。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上市公司治理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准则》第十八条、
 2.
       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 第二十条
       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 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无故解除其职务。             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 《上市公司治理
 3.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准则》第三十八
       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条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合规与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合规与
序号          现行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修改理由及依据

       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 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 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
       略发展委员会。                   略发展委员会。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董 事 组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董事 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占 1/2 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 士,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人士且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
       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士且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
       应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负 应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责,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 专门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负
       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责,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
       董事会在对与专门委员会职 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责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前,应 董事会在对与专门委员会职
       当听取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责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前,应
                                        当听取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七条                   第一百五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上市公司治理
 4.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准则》第六十九
       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条
       的高级管理人员。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