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1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
充分发挥委员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熊建益、
沈田丰,董事马国庆,其中熊建益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因董
事马国庆辞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补选蒋照辉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 2 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占该委员会人数的大多数,其中具有专业会
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熊建益担任该委员会的主席,符合监管要求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共
16 项。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时间 届次 议题与审议结果
1
序号 时间 届次 议题与审议结果
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
《2019 年合规报告》、 2019 年度
反洗钱工作报告》、《2019 年度风
险管理报告》、《关于浙商证券
2019 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
的报告》、《2020 年浙商证券风险
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
额指标》、《关于预计公司 2020
1 2020 年 3 月 17 日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
2 2020 年 4 月 27 日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3 2020 年 8 月 24 日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
4 2020 年 10 月 27 日 2020 年第四次会议
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0 年 3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
通过《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2
和诚信纪录,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
聘任中汇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2020 年 1 月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
工作安排,同意公司协调审计机构,按照计划及时推进年度报告审计
工作。
2020 年 3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了《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主办会计
师向会议汇报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技术问题、
重要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审计总体结果评价、相关建议。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认为,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按照财政部企业会
计准则、证监会监管规则、交易所有关制度要求编制,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管理结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将公司 2019 年
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4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020 年 8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同意将半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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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0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将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20 年 3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工作
能够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各个方面,能有效控制风险。2019 年的内控、
内部审计稽核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各项内部审计活动切实有效,
在促进公司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治理水平、推动业务发展等方
面作用明显。2020 年度,公司内控、稽核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合
法合规经营、提升内部控制、提高投入产出效益,有助于实现企业价
值目标。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调查,对证券行业
内控情况的了解,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健全,能够全
面覆盖总部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交所《上市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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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防范风险、提高内控有效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发挥了良好作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熊建益 沈田丰 蒋照辉
2021 年 3 月 16 日
5
[本页无正文,仅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熊建益 沈田丰 蒋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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